当选第四届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
日前,第四届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暨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评选结果揭晓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汪霖、潘庆伟当选 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,由全国各省级红十字会推荐的陈光标、陈绍常两位同志当选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,李丽珠、潘庆伟、张祥青、过鑫富、王翔、汪霖等六位同志当选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。
第四届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暨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评选表彰活动自2009年4月15日启动以来,得到了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推荐,共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推荐45位参选人员,总会将此45位候选人全部推荐给活动主办单位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。此次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暨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评选活动全国各行业、各系统共推荐240多名候选人,经评选活动执委会组织网上公示、群众投票、社会各界代表和执委会评审组相结合的评选,共评选出10位全国社会公益之星和20位全国优秀公益人物,其中第四届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分别是:刘学军、王昌松、阿尼帕·阿力马洪、赵本山、张永举、陈光标、陈绍常、李振华、王绯玲、潘世鹏;第四届“全国优秀公益人物”分别是:包陪庆、李丽珠、潘庆伟、张祥青、王行娟、刘晓程、过鑫富、王翔、吴润玲、张永舵、赵廷军、孙衍吾、李书福、李春元、杨建南、汪霖、郭永和、孙丽萍、王涛、田坤。吉林辛文助学会获第四届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集体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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